这两天,有关“孔子不如章子怡”的争论,在网上和报纸中迅速升温,在广大网民和读者的关注中,似乎已升温成为一个文化事件。
这真是令人匪夷所思。一个荒唐可笑的比较,竟然引发这般争论和讨伐,究竟有什么意义?除了降低社会效率与浪费社会资源之外,除了损失了众人本不必要损失的脑细胞之外,我看不出它有什么积极性,甚至娱乐性。
我对介入这个争论,对看这样的新闻,本无兴趣。说老实话,前些天看到媒体上隆重推出的诸如“孔子不如章子怡?!”的大标题,我的第一反应是:胡说!再看有的媒体把北大教授张颐武搬上大标题,说是他说的,我的反应是:荒唐!然后,便不看了。
但几天不看,有关新闻竟已铺天盖地,如此热闹,就不能不关注了!于是逐一看去,觉得做这种比较和争论十分无聊,倒是这件事情的本身有些趣味。看看它是怎么发生的,想想它怎么就牵动了广大网民和读者的神经,我们日后或许当警醒一些。
我当初的反应,并非想说自己有多高明,只是以常识推断,认为 “让”张颐武说出这样的观点,要么张欠考虑,要么就是记者曲解。事实后来证明也的确是后者。
张颐武最近在自己的博客里,向媒体记者声明,自己从来没有说过这样的话。再看看他发表的那些观点的原意,也无不妥。本来嘛,孔子与章子怡,没有可比性,二者作为一种文化符号,在传播过程中又都有各自的作用,不能抹杀,也不能互相否定。
问题是,有记者在听或读他的原话时,理解发生差异了。要么是觉得那样说不过瘾,想让观点更极端更“鲜明”一些,这样才能引人注目,于是忍不住要为人家“改造”了,这叫削足适履;要么就是没把人家的整个意思读通,只取一点,不顾其他,正所谓断章取义,观点脱离了具体语境,当然常常就会变得荒唐可笑;要么就很简单,即记者的听力和理解能力出现问题。
这三种情况,我们当然无从知晓在这起事件中是哪一种发生。但把孔子和章子怡这两种文化符号的传播问题,误读为对两者文化品质的比较,却是记者干的事。值得我们注意的是,在当下的新闻界,这种现象并非个别,甚至成为某些记者的工作习惯。于是我们经常经历这样的“新闻事件”,今天某媒体报道了一个爆炸性新闻,明天就有人出来辟谣;明天有一条新闻引起社会强烈关注,媒体评论如云,后天又被证明是假新闻。
本来,一些比较离谱的所谓新闻,媒体把关者其实很容易判别清楚,却为何那么轻易让它传播开去?进而各媒体迅速跟进,大炒特炒,极尽渲染之能事?目的也许很简单,就是为了吸引眼球,为了点击率,为了收视率,期待进一步产生的效用就不言自明了。想到这一层,不能不为我们的受众感到悲哀。如此被一些媒体牵着鼻子走,和被戏弄又有什么两样?而我们的一些评论家们,面对这些离谱的新闻事件,照例是义愤填膺一番,怎么就不想想,新闻事件被证明子虚乌有,那一番番论争,岂不成了无根之木?
“孔子不如章子怡”的闹剧早就应该收场了。它留给人们的启示就是,新闻如果背离了真实,哪怕是一点点真实,就像打开了潘多拉魔盒一样,什么不应该发生的都可能会发生。而对于新闻界来说,最应该深思的是,有些新闻为什么总是会背离真实?